Dating,Matching,婚姻介紹-離婚時房改房怎麼辦?

Dating,Matching,婚姻介紹-離婚時房改房怎麼辦?


【Dating, Matching, 婚姻介紹, 交友, 約會, 配對, 徵友, 婚姻介紹所, 愛情, match, date, love, single club】

 房改房,即已售公房。房改房有兩種:一是以成本價購買,取得完全產權的房改房;二是以標準價購買,取得部分產權的房改房(有人稱之為“小產權”)。公房出售是在原有住房基礎上的政策性住房交易,如購房的是已婚職工,公房實際上是賣給夫妻雙方而不是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。即夫妻雙方購得的房改房,無論以誰的名義登記,也無論原產權單位是男方單位、女方單位,或者是某一方的父母單位,該房改房應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。對於取得房改公房“小產權”、以標準價購房的情況,購房者隻是取得部分產權,無論比例高低,都與售房單位存在著一種產權共有關系。隻有屬於公民所有的部分,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。  1、離婚後房產不以實物分割,而以變賣分錢或作價補償的方式進行分割。  以變賣分錢的方式分割時,可以通過拍賣市場拍賣,也可以通過中介機構等其他途徑出售住房,雙方對賣得的款項進行合法合理分割。以作價補償方式分割住房時,由其中的一方繼續居住該住房,由房地產評估機構對該房產的市場價格估算後,由居住者支付另一方一定的價款,然後自己獨立地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。除瞭讓評估機構作出評估外,也可以用一種簡單的辦法,即參考同類地段同類型、同大小的住房的價格,減去一定的折舊,計算出該房產的價值。  2、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條規定:“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”  最高人民法院《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、承租若幹問題的解答》規定:“對夫妻共同出資而取得部分產權的房屋,人民法院可參照上述有關解答,予以妥善處理。但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,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,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佈的同類住房標準價,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。”最高人民法院的《解答》是1996年印發的,此後,已售公房上市,“產權補償”或“價值補償”等房改政策又相繼出臺,而公房一旦進入市場,其房款必然會比房改購房的標準價高得多。  如果一方取得標準價一半的補償,而另一方卻擁有價值較大的房屋,將有悖於婚姻法夫妻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、處分權的規定。適應情況的變化,離婚分割房改公房時應按房屋的市場實際價值分割,而不能再按照取得該房產時所付出的購房款來確定房屋的價值,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,給予對方的補償費一般應為房屋市場價的一半。 此外,最高人民法院在《解答》中還規定:“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,如雙方同意或雙方經濟、住房條件基本相同,可采取競價方式解決。”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fghg639 的頭像
    fghg639

    fghg639的部落格

    fghg6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